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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5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j2022042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食堂食材配送
2、本项目共计2个标段,标段信息分别为: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xsj20220420-01
采购预算金额:一标段170万元/年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二标段
项目编号:xsj20220420-02
采购预算金额:二标段150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二标段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5、其它说明: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21日 至 2022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506室
方式:线下现金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3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费售价:¥200.0 元/标段。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并注明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标段名称)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③《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或不在有效期内者,一律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
联系方式:陈女士 电话:0991-37611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20号凤凰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马丹阳 电话:0991-4661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丹阳
电 话: 0991-4661782